一張餐飲費專票,竟藏著這么多知識點!
最近有粉絲在后臺提問:
我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,最近我們單位業務部門報銷,拿來了一張餐飲費發票,而且是一張專用發票,用途是招待費,我很納悶:
餐飲費能開專票嗎?
不是說購進餐飲服務不得抵扣嗎?
為什么還能開專票?
我該怎么處理?
不能抵扣我是不是退回去讓開普通發票?
1
如果是業務招待取得的餐飲費專用發票能不能抵扣?
這個當然是不能的,財稅(2016)36號文規定購進的貸款服務、餐飲服務、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。
2
不得抵扣就不能開具專用發票?
從來沒有這種規定,銷售方并不以購買方是否抵扣來決定開具什么類型的發票。
稅總的「增值稅開具指南」第三條和第十一條其實說的很清楚。
第三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、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或不動產,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,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(不得為自然人)、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、地址電話、開戶行及賬號信息,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開戶許可證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。
十一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:
(一)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、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的;
(二)銷售貨物、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,法律、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;
(三)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「注意,這個是特指的,不是說小規模,比如銷售舊貨」
所以,除了規定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,只要購買方提供了開票信息,銷售方都無權拒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這里引申一下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的問題。
銷售方在開具專票的時候不需要審核購買方是不是小規模納稅人的!只要不屬于不得開具專票的銷售行為,購買方提供了開票信息。銷售方都得為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所以,日常工作中小規模納稅人雖然不需要取得專票,但是也會有取得專票的可能性。
3
購買方能不能抵扣?這個問題真的不是銷售方應該操心的事情。
而且,購買方能否抵扣除了取得專票等合法抵扣憑證,還要看其用途,比如同樣是一張住宿費發票,如果是職工出差取得,那就可以抵扣,如果是招待客人住宿,性質屬于交際應酬,那就不得抵扣。
4
一般納稅人取得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怎么處理?
取得不得抵扣的專票怎么處理這個問題目前普遍的存在,被問過很多,大部分人說來說去其實就是關心一個滯留票的問題。
滯留票是指銷售方已開出,并抄稅報稅,而購貨方沒進行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其實關于這個不能抵扣的專票,也曾不理解為什么很多人都覺得要認證抵扣同時再轉出?
我覺得這不是多此一舉嗎?我不抵扣我認證它干嘛,我就把它當普通發票用了,抵扣聯和發票聯一起附在憑證后面不就得了,非要麻煩的去認證,還要多做分錄,不是沒事找事嘛?
但是每次這樣說,總有人站出來說,不行,稅務局要監控滯留票,要引起預警和檢查,我就在想為什么稅務局會盯著滯留票?我正常情況的滯留如果真的遇到,我解釋一下不就行了嘛。
但是后面我有點想明白了為什么大家擔心了。
上帝用泥土造人,給他起名叫亞當。
但那時的亞當是孤獨的,上帝決心為他造一個配偶,便使他沉睡,在他沉睡之際取下他一根肋骨,又把肉合起來。
上帝用這根肋骨造成了一個女人,取名叫夏娃。
上帝把夏娃領到亞當跟前,亞當立刻意識到這個女人與自己生命的聯系,他心中充滿了快慰和滿意,脫口便說,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啊。
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體,因此男人和女人長大以后都要離開父母,與對方結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
而當金稅工程「稽核子系統」,把抵扣聯領到存根聯面前的時候,存根聯「報稅聯」也立刻就意識到他們是一對,解碼后他們配對成功,成為一體。
沒有配對成功的男人和女人現代社會稱為單身狗。
沒有配對成功的存根聯和抵扣聯,在術語上我們叫做滯留票。
就像單身狗總被催婚,滯留票也總引起稅務局的關注那也就再正常不過了。
雖然單身無罪,滯留票也不一定有問題。
但是總被惦記著,誰不難受?
那小規模取得專票,不是產生滯留票了?
小規模納稅人,沒有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認證的功能,也就沒有“購貨方沒進行認證抵扣”一說,因此,“滯留票”一說,真的與小規模納稅人無關。
我覺得稅務局應該不會問你小規模納稅人為什么不抵扣吧?
如果你是小規模,如果取得了專票,對于退不退的問題,處理就靈活點吧。
不需要專票,但是不代表真取得了就不能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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